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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对象及条件
1.在境内外已经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历及学位;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敬业精神;
3.专业要求为经济金融、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党建、计算机、应用数学、统计学,以及能源化工、有色金属、农业等期货品种相关专业;
4.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但以往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4年;
5.符合国家和安徽省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的其他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