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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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近日,大商所发布《关于调整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6〕87号),该通知内容如下: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
自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结算时起,液化石油气期货PG2604、PG2605、PG2606、PG2607、PG2608、PG2609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11%调整为14%、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3%调整为16%;液化石油气期货PG2610、PG2611、PG2612、PG2701、PG2702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9%、交易保证金水平由7%调整为11%。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数值中的较大值执行。
我司经研究决定:将于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对上述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同步调整。期权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随标的期货合约相应调整。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与公司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标准执行。
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仓位,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