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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液化石油气等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5 浏览次数: 作者:

尊敬的客户:

近日,大商所发布《关于调整液化石油气等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6〕67号),该通知内容如下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3月6日(星期五)结算时起,液化石油气期货PG2604、PG2605、PG2606合约,苯乙烯期货EB2604、EB2605、EB2606合约,乙二醇期货EG2604、EG2605、EG2606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8%,交易保证金水平由7%调整为9%。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数值中的较大值执行。  

我司经研究决定:将于20263月6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对上述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停板幅度同步调整。期权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停板幅度随标的期货合约相应调整。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与公司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标准执行。  

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仓位,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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