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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镍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9 浏览次数: 作者:

尊敬的客户:

近日,上期所发布《关于调整镍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期发〔2026〕41号),该通知内容如下:

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镍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氧化铝、铅、锌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不锈钢、铸造铝合金、螺纹钢、热轧卷板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

黄金期货AU2606、AU2608、AU2610、AU2612、AU2702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6%,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

白银期货AG2605、AG2606、AG2607、AG2608、AG2609、AG2610、AG2611、AG2612、AG2701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6%,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基础上调整。

关于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我司经研究决定:将于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对上述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同步调整。期权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随标的期货合约相应调整。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与公司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标准执行。  

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仓位,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