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大商所发〔2025〕213号《关于调整胶合板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内容如下: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6月9日(星期一)结算时起,胶合板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由40%调整为15%。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交易保证金数值中的较大值执行。
我司经研究决定,将于该日结算时起,对上述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同步调整。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与公司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标准执行。
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仓位,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