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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商所修改胶合板持仓限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3 浏览次数: 作者: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20253号《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胶合板期货合约>和相关实施细则的公告》内容,对胶合板BB2509及以后合约持仓限额进行修订,修订后具体标准如下:

胶合板期货合约持仓限额见下表:

期货品种

合约单边持仓量(手)

合约上市至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四个交易日

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五个交易日起至交割月

交割月份

限仓量(手)或限仓比例

非期货公司会员

客户

非期货公司会员

客户

非期货公司会员

客户

胶合板(BB)

5000

500

500

100

100

20

20

5000

10%

10%

详细业务细则及规则修订对照表,请登录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网站查看。

特此通知。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