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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商所部分期权合约行权前后限仓额度调整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4-12-16 浏览次数: 作者: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202365号《关于修改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的公告》内容:大连商品交易所全部期权品种(13个)合约最后交易日由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5个交易日修改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12个交易日。其中:部分期货品种与对应期权限仓调整时间存在差异,部分期货品种将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0个交易日起调整限仓,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期货品种

合约上市起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起

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个交易日起至交割月

交割月份

非期货公司会员

客户

非期货公司会员

客户

非期货公司会员

客户

非期货公司会员

客户

铁矿石(i)

15000

15000

10000

10000

6000

6000

2000

2000

铁矿石(i)

7500

7500

6000

6000

4000

4000

2000

2000

鸡蛋(jd)

1200

1200

400

400

120

120

20

20

生猪(lh

500

500

125

125

30

30

10

10

生猪7月合约

200

200

50

50

10

10

5

5

铁矿石期权

40000

鸡蛋期权

400

生猪期权

125

注:

1.上表中,品种后标注①铁矿石2512及后续合约上施行;

2.表中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的持仓限额均为单向计算;

3.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以交易所披露为准。

举例:lh2501期货合约,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规定,将在20241212日结算时起限仓30手,而lh2501系列期权合约在1217日最后交易日前限仓125手,若13日至17日期间在该系列期权上行权手数大于30手,将可能在行权后的下一交易日面临超仓强平风险

特此提示您:关注各品种期货、期权限仓调整规则,注意行权前后限仓调整变化。

特此通知。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