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2023〕65号《关于修改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的公告》内容,我司特将相关事项通知提示如下:
大商所全部期权品种(13个)合约最后交易日由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5个交易日修改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12个交易日。
自期货合约M2501、C2501、I2501、PG2501、L2501、V2501、PP2501、P2501、A2501、B2501、Y2501、EG2501、EB2501对应的期权合约起实施。
交易所可以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最后交易日。
特此公告。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