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所〔2023〕25号、能源中心〔2023〕11号、大商所〔2023〕20号、郑商所〔2023〕29号文以及软件商提示,自2023年5月26日起,上期所、能源中心、大商所对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增加日盘集合竞价,郑商所对夜盘品种增加了“夜盘交易中的未成交申报单,可以在同一交易日上午8:55至8:59之间取消”的功能。现将各交易所日盘集合竞价与日盘前撤单功能整理如下:
交易所夜盘品种新增日盘集合竞价和日盘前撤单功能汇总 | |||||
时间段 | 内容 | 大商所 | 上期所 | 能源中心 | 郑商所 |
8:55-8:59 | 对夜盘交易时段未成交的指令进行撤单 | √ | √ | √ | √ |
夜盘交易品种进行报单参与日盘集合竞价 | √ | √ | √ | X | |
夜盘未成交交易指令自动参加日盘集合竞价* | √ | √ | √ | X | |
8:59-9:00 | 不可进行报撤单 | √ | √ | √ | √ |
9:00后 | 未撤单的申报会自动参与日盘连续竞价 | √ | √ | √ | √ |
交易所具体通知内容,详见公司官网转发链接:《交易所关于修改部分交易细则及管理办法的公告》,请您查阅。
在此特提示您:
一、郑商所在上午8:55至8:59时间段仅接受夜盘品种未成交单的撤单申报,不接受新报单;郑商所夜盘品种在日盘开盘前的服务器预埋撤单,在8:55—9:00不会触发。
二、大商所未触发的止损(盈)指令和套利交易指令,不参与日盘集合竞价撮合。
请您关注持仓,合理使用相关功能,谨慎交易,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