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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近交割月(1809)限仓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现已临近各品种1809合约的交割期,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1809合约的持有者,自然人不能进入交割月。能源中心原油期货合约SC1809自然人最后交易日为8月2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各品种持有者自然人可以进入交割月,但自然人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且交易所对具体持仓(开平仓)数量要求如下:
品种 |
持仓(开平仓)数量要求 |
铜、铝、锌、铅 |
5的整数倍 |
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 |
30的整数倍 |
白银、锡 |
2的整数倍 |
黄金 |
3的整数倍 |
镍 |
6的整数倍 |
对于持仓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交易所会对其进行强平,上海期货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将亏损归客户,盈利归交易所。
请各位投资者及时调整持仓结构,控制风险。
特此通知。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